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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衢委发[2004]40号)文件精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区支队集中行使以下职责:
1、行使西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建筑施工、房地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西区范围内的城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
3、行使西区范围内的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
4、行使西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气体的行为,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
5、行使西区范围内的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除主干道中有明显隔离标志的机动车道以外的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
6、行使西区范围内的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权;
7、履行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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