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一、《独生子女证》的办理程序
  1、经夫妇双方申请,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
  2、经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初审同意后盖章,送所在街道计生办,经街道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的办理程序
  1、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领取一孩生育登记表(用钢笔填写)。
  2、经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审核,报街道计生办,符合条件的发给《生殖健康服务证》。
  3、需携带证件:结婚证、户口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生育说明书、夫妇合照一张、服务站或指导站孕检证明。
三、《二孩生育证》的办理程序
  1、符合照顾生育条件的夫妻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领取生育二孩申请表。
  2、填写二孩生育申请表一律用钢笔填写,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清楚,经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对审核二孩对象进行公示,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盖章,同意上报。
  3、对符合照顾条件的生育对象由街道计生办再进行调查审核,确实符合条件的报送区计划生育局审批。
  4、报批需携带的证件: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的,需所在街道计生办的初婚证明,再婚的带离婚协议书、判决书和离婚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再婚一方的孩子的户口(复印件一份),夫妇合照二张,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孕情证明。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1、18-49周岁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开具婚育状况证明书,并提供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2、凭村级婚育证明书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
  3、外出前应当落实可靠节育措施和缴清社会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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