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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无”对象五保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本街道农村村民中符合《农村五保保养工作条例》,无法定赡抚养人或法定赡抚养人无赡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均可得到“五保”供养(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未成年人保教)。
(二)办理程序
1、凡符合“五保”条件的村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审核,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后,报乡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2、上报区民政局备案。
3、五保供养采取集中、分散供养和亲友代养三种形式,提倡集中供养,办好敬老院,不断提高入院率。
(三)政策依据
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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