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办事程序

一、招标信息发布签发程序
(一)公开招标信息签发程序
  1、经办人起草→工程局分管领导初审→监察室审核→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发
  2、信息→招投标中心审核→网站、报刊发布
(二)邀请招标信息签发程序
  按照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发,报监察室审核,西区网站发布。
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备案表、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签发程序
  经办人起草→工程局分管领导初审→监察室审核→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发
三、招标标底预算书签发程序
  中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局造价人员初审校对→造价站审核→工程局分管领导签发
四、合同签发程序
  项目负责人起草→处室初审→分管领导及监察室审核→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发→办公室盖章(每个环节不超过二天)
五、工程结算送审及确认
  施工单位收齐结算资料→业主代表审核→造价人员审核→工程局分管领导审核→管委会分管领导核准→办公室盖章→造价中介机构审核→业主代表、造价人员签署意见→工程局分管领导、管委会领导核准签发
六、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承包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注明变更理由、内容、工程量及造价)或业主提出→业主代表会同监理对变更内容进行初步了解后,召集施工、监理、设计代表及造价审核人员对变更进行讨论,提出工程量、价格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记录(注明参加与会人员),提交工程建设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审核→按分级管理权限处理→前期处下变更联系单→工程局分管领导会签→工程局负责人签发→前期处发监理单位执行(抄告工程处、公用处、施工单位),需设计变更的抄告设计单位。
七、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一般程序
  每月25日施工企业上报本月完成进度→监理企业审核工程量及应付款→业主代表审核工程量及应付金额→片长审核确认→局负责人审核签字→管委会财资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负责人签批→返回财资局→财资局负责留底1份,返还工程处3份→工程处负责返还给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各1份→施工企业按核定数开发票给财资局→财资局负责将发票送管委会负责人签字→返回财资局→财资局拨付工程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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